浅谈中国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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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新版多篇

浅谈中国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篇一

浅谈中国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 2006-10-15 6:40:00 | By: 大庆商江 ]

浅谈中国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

大庆广播电视大学 商江

三、2003年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水平。《2002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422元,比上年增长1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5%。其中国有单位12869元,城镇集体单位7667元,其他单位13212元。

《2003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040元,比上年增长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577元,城镇集体单位8678元,其他单位14574元。

2004年9月10日[沈路涛 吕诺][人民日报海外版]《从“臭老九”到“香饽饽”见证教师变化》:2003年,全国高校和中小学教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达到23307元和13293元。

可以看出,全国中小学教职工2003年平均工资达到13293元,比全国2003年全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040元只少747元。比全国国有单位200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577元只少1284元。

四、2004年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水平。2005年7月14日中国青年报(记者 郑燕峰 实习生 王禹涵)《山东苍山农村教师生存状况调查:他们因从教致贫》:来自年初山东省教育工作会的数字,山东全省农村教师工资2004年比2003年增加

4.5亿元,补发往年拖欠工资889万元;全省139个县(市、区)均已做到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其中58个县(市、区)做到了全县教师统一工资标准。但山东省教育厅2004年的一份教育督导评估报告指出,当前农村教育还没有建立起稳定的有保障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机制。报告说,全省还有122个县(市、区)没有将教职工工资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82个县(市、区)教职工工资发放标准不统一,有45个县(市、区)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尚达不到国家必保工资标准。成武县2003年全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平均月工资仅390元,其中平均月工资最低的乡(镇)只有308元。农村小学教师工资,西部最低的某县教师月平均工资只有482元,而东部最高的某县农村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为1771元,高低相差1289元,达到3.67倍;农村初中教师工资,西部最低的县教师月平均工资只有482元,而东部最高的县农村初中教师平均工资为1653元,高低相差1171元,达到3.43倍。

2005年8月12日[朱建军、王志恒、朱建军][新华社]《西部代课教师:17年工资涨到200元》:据甘肃省教育部门统计,甘肃省农村代课老师有3.2万多人,占到农村小学教师的28.2%,在一些人口稠密、经济欠发达地区,代课教师占的比例更大,而除200元左右的月工资外,他们没有任何福利待遇。这些农村代课教师承担着100多万农村小学生的教育教学任务,占全省小学生的三分之一。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会宁县副县长李全杰说,会宁县7654名教师中近十分之一是代课教师,他们待遇很低,但在广大农村教育一线上发挥了重要的不可估量的作用。

2005年8月19日《市场报》(第六版) 《难言的教育投入不足之痛》:山东省教育厅2004年的一份教育督导评估报告指出,当前农村教育还没有建立起稳定的有保障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机制。报告说,全省还有122个县(市、区)没有将教职工工资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82个县(市、区)教职工工资发放标准不统一,有45个县(市、区)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尚达不到国家必保工资标准。成武县2003年全县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平均月工资仅390元,其中平均月工资最低的乡(镇)只有308元。

2005年8月26日 北京晨报(记者 罗德宏)《赴新加坡教汉语月薪最高超两万 万人争抢70个名额》:记者昨天从国家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外志愿者中心获悉,新加坡高薪聘请我国中小学汉语教师。本次报名条件比较严格,除了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两年教龄外,报名者需毕业于新加坡指定的我国国内院校。赴新志愿者享受的是当地正式教师的待遇,本科学历教师每月薪金为2232.46-4352.72元新币(约合11160-21760元人民币),非本科毕业生每月薪金为1630.62-2624.48元新币(约合8150-13120元人民币);月薪高者达到1万到2万元,而且领取13个月的薪金。尽管只招收70名(中学教师40人,小学教师30人)赴新加坡汉语教师,但全国报名人数估计超过1万人。2005年10月发表在黄冈师范学院学报(国内刊号:42-1275/G4国际刊号:1003-8078) 2005年增刊第64页-第65页(责任编辑周觅)

浅谈中国教师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 2006-10-11 7:09:18 | By: dqddsj ]

浅谈中国教师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大庆广播电视大学 商江

2005年1月16日《新京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日前建议: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教师是代表国家向接受义务教育的公民履行政府责任,既然是代表政府办事,就应当纳入公务员队伍管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尤其是落后地区教师的福利,稳定这个队伍。

2005年2月22日《将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进行义务教育的教师与公务员毕竟有着本质的不同。公务员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其有权行使一定的权力,但也必须受到相应的监督和制约,并且其在权力的滥用时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教师从事的是教书育人的工作,并不享有公权力,有其自身的规律。因而,有关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职位分类、录用、监督制约、职务升降等等许多方面的规定都不能完全适用于教师,教师队伍的管理与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如果将进行义务教育的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不仅存在理论上的悖论,在实际的操作中也会出现诸多的困难。

2005年1月20日龙虎网(作者:赵诚)《001号议案关注教师待遇 教师应享受公务员待遇》:昨天,潘溪民等10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一份议案,建议江苏中小学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这份议案被列为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1号议案。潘溪民认为,教师应享受的公务员待遇应当包括工资、奖金、地方性补贴,以及公务员享受的车贴等。

2005年09月19日《江南时报》第四版/《我国公务员年均工资排中下位 目前为15487元》:目前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资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

水平的依据。

在实践中,要做到教师(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是有一定困难的。

公务员的工资与行政级别联系,教师的工资与专业技术职务联系。

以上可以看出,教师与公务员的工资是不同法律规定的,是不同的工资系列,有不可比因素。、教师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没有比较标本

信息导刊》(2005年第三十八期) 《公务员津贴补贴将规范》:在全国10多个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中,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排名处于中下位次。以2003年的数字为例(2003年后国家没有再统一调整公务员工资),全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为15487元。可以看出,2003年全国公务员的平均工资高于全国中小学教职工年平均工资。

中小学教师的基本生存状况调查

发布时间:2006-03-27

文/林琴

浙江教育科学研究院

尽管教师工资的发放已经制度化,然而工资克扣的现象却是时有发生,甚至在个别地区还较为普遍,而且越是基层的学校这种现象就越严重。有的地区、学校甚至将这一行为逐渐向教师的基本工资引申,数量上大抵接近普通一个月的工资。究其根由,在于一些行政部门对教师进行的行政性摊派渐有日趋严重之势,如强制性要求教师学习某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目的在于向教师卖书、收取培训费。特别是人事部门挟其掌有教师职称评、聘之权,培训活动很多,收费纠纷不绝如缕,以至在个别地区出现打到教师工资卡的基本工资就并不完整的奇怪现象。

2.教师群体内部差距大,收入不均衡。从我们调查问卷所反映的数据来看,月收入400元以下的占1.3%,401—800元的占20.4%,801—1500元的占51.6%,1501—3000元的占25.1%,3001元以上的占1.6%,可以看出,大多数的教师 (占78.3%)的工资是在801—3000这个层次。

3.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的差距

有人把教师工资的提升看成了一场追赶公务员收入的赛跑。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虽然教师的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基本工资,但是公务

员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补贴,这样就比教师高出很多。《教师法》里教师的工资是说教师的基本工资还是基本工资加补贴并不明确。实际上公务员工资连年三级跳,教师工资却远远落在其后。也许正是因为基于待遇方面的考虑,本次调查中83.4%的教师认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应该定位为公务员”。

二、教师的福利待遇

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也就是所谓的“三险一金”,是当前教师福利待遇的主要内容。由于福利发放主要依靠各地区、各学校收入状况,教师的福利待遇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据我们调查的数据反映,大部分的学校并没有给教师购买失业保险。73%的教师选择了所在单位没有为他们提供失业保险。住房问题成为了教师最为关注的福利之一。从我们的调查数据来看,单位福利分房的占

9.7%,集体宿舍14.7%,单位补贴买房3.8%,自已出资买房50%,租房15.6%,其他6.2%,这表明能享受单位福利分房的教师只是极少数,大部分教师需要靠自己的能力购房。而大部分学校目前都不提供教师住房补贴,因而教师在这方面的压力还是相当大的。调查结果所显示的实际状况与《教师法》中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郡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的规定相差较远。农村教师生活的地方,其医疗条件普遍较城市差,看病吃药很成问题。他们常年坚守在教学第一线,离不开孩子,走不出教室,对自身的健康状

况根本无暇顾及,一般都是“小病靠拖,大病吃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进医院治疗的。很多被访对象向我们反映,农村教师的工资基本上刚够一家人维持生活,根本看不起病。在城镇,学校一般都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这在农村是不可想象的奢侈。定期的身体检查早已被“不定期”所取代,甚至有的老师从担任教师以来就没有体检过。客观地说,国家有关农村教师的健康问题尚无配套的政策相规定。在调研中,我们将医疗保障落实情况和学校组织教师体检的情况列入问卷中,问卷调查数据显示,19.8%的教师选择学校没有为他们购买医疗保险,80.2%的教师选择有。但是仅有9.6%的教师认为医疗保障落实得很好,31.4%的教师认为医疗保障落实得较好,42.6%的教师认为基本能落实,16.4%的教师认为医疗保障根本就无法保障。这与《教师法》中“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的规定是不符的。《教师法》中“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的规定,在实际落实中并不尽如人意,休养名额极少,几年也轮不上一次。对于学校组织教师体检的情况,调查数据表明:一年一次的占25.2%,两年一次的占17.9%,偶尔的占30.7%,从来没有的占24.4%。这正好与我们访谈的情况相吻合,也说明了问题的严峻性。

当我们问及是否为女职工购买生育险时,85.3%的教师选择没有。这显然对女教师的职业保障是非常不利的。

摘自《中国教师》2006年第3期

河北省保证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 篇二

河北省保证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暂行

规定

为了切实保证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发放,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领导责任制。凡出现连续拖欠教师工资的,要按下管一级的要求,追究政府领导人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二、凡是乡级财政体制不完善、不能保证教师工资按月发放的地方,要将国办教师工资和民办教师工资国补部分留到县,由县财政部门开支,县教育部门发放。民办教师工资集体支付部分实行乡征县管或全

县统筹。

三、实行教师工资月报制度和季通报制度。从今年9月份起,各地要逐月上报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每月10日前,各市、地要将各县(市、区)上月教师工资发放情况上报省教委和省财政厅。省教委和省

财政厅每季度向全省通报一次教师工资发放情况。

四、凡不能保证教师工资按时发放的地方,不得购买小轿车,不得盖宾馆和办公楼。

五、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教育投入,在安排当地财政预算时,教育拨款必须做到“两个增长”。要按时

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中国教师的工资待遇位居全世界第几 篇三

中国教师的工资待遇位居全世界第几?

中国教师的工资待遇位居全世界第几?

中国教师工资待遇:排世界170位后 (转)

中国教师社会地位:排世界倒数第二

2007年,本人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一则调查报告,对中国教师的工资待遇和社会第位进行了调查(具体的杂志名称本人已经不记得了),文章内空提到:2007年,中国教师的工资待遇在世界上居第170余位,仅比一些非洲国家或像阿富汗这样的国家高;社会地位,在世界上排名倒数第二!在此,本人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对于上述两点,本人完全相信,也完全赞同。

一、教师的工资待遇,先与国内的低收入人群做横向比较,第一位做教师的尤其是农村教师,都可以切身地感受到,在国内,还有哪些人收入比教师低?我想可以例举的人群恐怕只有下岗未再就业工人、城市无业人员,以及流浪汉了,一名农村教师,以工作十年来计算,月工资平均约在1100元左右,而这千余元的工资,并不是能拿到手上的,还必须要扣除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以及许多捐款(如:残疾人捐款、贫困捐款等),第个月能拿到手的大约只有九百五十元左右(也许有的人会说:医保不该扣吗?住房公积金是会双倍返还的!那么我也只能再加一句:教师是否都只能待到退休后,领那一点靠自己血汗积攒下来的苦命钱?)。由于中国农村经济落后,绝大多数教师除了这一点微薄可怜的收入以外,别无生计,而这九百多元钱,在中国还能与哪个职业相比??以本人所在的城市来比较,一个送水工人,月工资600元,但送一桶水有两元的送水费,一个月,一名送水工人能挣到2000元左右;再来看看农民工的收入,近来年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讨生活,在城市的建设大军中,农民工是近年来得到国家照顾最多的群体,除了各种立法以及政策保护以外,农民工的收入上涨也是很快的,2004年,一名农民工工作一天,除了公司会包吃、包住以外,每天还能挣到20——30元的工资,到了2007年,一名农民工工作一天,除了包吃包住以外,每天的工资已经达到了45——60元,上涨幅度几乎是一倍,月收入也在1300元——1800元不等,而且不用为生活开支付钱。

二、教师的工资待遇,再来与国内的其他高收入行业做比较;一名农村教师月收入上述已经提到能拿到手的约为950元,这一数字,与别的行业比起来,可以说教师的心都在滴血,一个白领,年收入高则数十万近百万,低则一二十万;一名技术工,年薪高的亦近百万,与公务员比起来,虽然表面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但是,公务员们绝大多数有不菲的灰色收入,这笔收入,最低的也比自己的工资高出许多;再来看看与文教一家的卫生部门,一名医生,不论是城市医院的,还是农村医院的,都能在工资以外挣到一笔可观的收入,这笔钱包括:奖金、医药提成以及其他的收入。这些收入,往往是自身工资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以我知道的某医院的一个内科护士长为例,其月工资约为1500元,但是,她每月得到的奖金居然能高达5000元,加上她们使用一些厂家的新药所得的提成,月收入至少在万元。由此来比较教师的待遇,真可谓“闻者伤心,见流泪”。

三、拿中国的教师待遇与国外教师相比较;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当中,亚洲教师待遇最好的是日本,其实不然,亚洲教师待遇最好的教师是一个贫穷的小国——孟加拉国,众所周知,孟加拉是一个自然灾害连年的国家,孟加拉的经济水平,亦不用详作介绍,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小国,对待教师却真的尤敬父母,在孟国,只要当上了教师,政府会立即为该教师布置一套别墅级的住房,配一辆高档汽车,以及一名保姆,工资待遇比政府的公务员高出数倍,在社会上,许多事,教师都享有优先权,与孟加拉的教师比较,中国的教师同乞丐有何分别······

第二、近年来,教师们的生活可以说是“从小康到了温饱”。

许多人看到“从小康到温饱”也许会不解,我们什么时候小康了,什么时候又从小康到温饱了?本人在此例举几方面的数据来说明:

1、房价方面。2003年末,本人所居住的城市,普通住房价大约在每平方米1200元——1400元,而教师的工资在经过朱总理的数次大调整后,平均已经达到了1100元,也就是说,按当时的房价,一名教师的工资,一年不吃不喝已经能买到11平方米的住房了,但到了2007年,仅仅过了三年多,本地的房价已经飚升到了每平方3800——6000元不等,房价在短短几年间翻了3.5倍以上,房地产开发商在几年中倒做到了从温饱到富裕,但苦的是工薪阶层,拿什么去换一个自己的小窝?而我们转过来看看农村教师的收入,在三年多的时间内,一共上涨过四次工资,而第一次和第二次工资上涨,每次上涨约在百元左右,但却都是朱总现在任时,就对在职人员许下的诺言,也就是说,现任政府不过是还了上届政府的帐。而后两次涨的工资每次都仅有35元,属于例行的工资上调。在三年多的时间内,普通住房的价格每平米上涨了2600元以上,每套(以100平米计算)上涨了二十六万元以上,涨幅达到260%,而工资每年仅仅涨了两千元,涨幅仅为20%不到~~~!!!

2、肉价方面。让普通百姓近两年来最叫苦连天的,除了房价以外,就属农产品的价格了,而农产品中,又以肉价为典型代表,以2004年为例,本地的肉价为4.5元至5元,到了2008年1月,本地肉价已经飞速上涨到了近14元,最高时,还曾经涨到17至18元,比较一下,在三年多的时间中,肉价同房价一样上涨了3倍多,一个普通居民每月为猪肉多付出的那部份价格,以每天半斤计算,一个月比三年前多出约150元~~~!!!仅此一项,就几乎将近年来一名普通教师所上涨的工资全部抵消~~!!!加上其他的粮油瓜果菜等上涨的因素,可以说“吃不起肉”是每一名教师所面临的最基本问题,一名普通教师在今天的生活水平与三年前相比,不是上升,反而是降低了。

3、与农民收入方面比较。近年来,中央政府大力采取了有利于农民的政策,首先是粮食收购价格上涨,其次是免除了沿袭五千年的农业税,第三是对农民进行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第四是对养猪等进行了补帖等。加上为农民工的立法保护等,农民在近几年的收入也有了大幅上涨,农民的收入本人没做调查,但农民工的收入,在上面已经做了比较,得到了大幅的上升。

4、近年来,教师的工资上涨幅度之小,可以说是几乎没有,而教师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工作压力大,工资却被肆意苛扣等情况却愈演愈烈。

以本人所在地为例,2002年到2003年间,县政府为了搞城市建设,强行扣除每位教师280元的高寒补帖,而县内的公务员却一分未扣~!!而县政府,每年强行要教师捐的款,名目甚多,每年变着花样来,2007年,县政府在迎接“两基”检查过程中,由于没有资金,强行要求教师每人捐款三百元,诸如此类的事件每年都发生不少,但教师们,上告无门,前两年,当教师们将县政府苛扣工资等事上告时,得到的上级批复竟是:“地方政府法规,由地方政府做主”,现在教师们上告无门,地方政府的官员更是肆无忌惮,教师工资可以说是“想怎么扣,就怎么扣”,每年,教师的工资被扣的幅度最高时能达到四分之一。

从上述四点来看,说教师的生活水平“从小康到温饱”一点不为过,甚至可以说是从“温饱到贫困”亦不为过,教师们现在真的过的是“温+饱”的日子了。

第三,本人想谈谈教师在政府心目中的地位。

( 1)在政府官员心目中就是可有可无,他们普遍认为小学教师所教的东西谁都能教。

在政府官员的心目中,数学无非1+1,语文无非aoe之类,就算是现在的教师都不教了,换个人去,也一样能教下来,许多东西学了和没学根本没有区别,今后也未必用得着,对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不必看得那么重,现在大学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那么多,他们不愿干,在后面排队的人多得很。

(2)对教师,只讲“奉献”“师德”等等,对“权益”二字只字不提。

每一个农村教师都知道,每一次遇到什么开会之类的,便是上级领导对教师进行洗脑之时,领导会大力要求教师有“奉献精神”、“师风师德”、“教师的蜡烛精神”之类,仿佛只要当上了教师,就脱胎换骨,成了神,不再需要吃饭,不再需要睡觉,教师应该做的就是抓好学生成绩。而对教师“权益”,却只字不提,在假期,遇到某事,强行要求上课,遇到某某领导视查,不少地方还要求女教师向领导敬酒,陪领导吃饭等等,这些损害教师权益的做法,却没有人提过一句半句,就在2008年1月17日,本人在腾迅网上看到,一名小学年青的女教师,因为班级考试的成绩不好,而跳楼自杀,由此可以想像,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所承担的工作压力,竟能让一名教师跳楼自杀。对于此类的事件,哪个领来关心过??

(3)质疑“阳光工资”制度

首先,本人想再度替广大教师问问:什么叫“阳光工资”?所谓阳光工资为什么只有公务员才有?如果按政府的说法:阳光工资是效仿新加坡搞的高薪养廉,防止腐改,那么,再请问:发了阳光工资后,官员如果再贪污、再腐改,相应的法律在哪儿??是否还是像以前一样?发了阳光工资后,官员的贪腐行为收殓一点了吗??没有吧,看看老百姓已经将“阳光工资”改称“腐败工资”就已经明了。

第四、对近年、未来教育业从教人员素质的预测

1、近年来,国家为了加强师资力量,对专科生和本科生进行了招聘,组织了一批“特岗”教师补充到农村岗位上,那么,这些特岗教师的文化水平和个人素质等方面如何呢?本人所在地的农村学校也有一批特岗教师,从他们考试开始说起。

2006年,本县迎来了四川省第一批“特岗”教师,这些特岗教师来自全国各地,本县第一批“特岗”教师所需140余人,经网上报名考试,结果是:报名的人还没有所需要的人数多,而只要经过考试的人,都录取为“特岗”教师,而这些教师中,考试成绩最低者两科仅为32分,最高也仅为74分(满分为100分)。而他们全是专科生和本科生啊,这样的成绩,就算是代课教师都能考得出来,这样的成绩能说明什么?能说明的仅仅是这些专科生和本科生的文化素质自身都偏低,有一些“特网”教师自己也说“在外面实在找不到工作”或是“来这里干两年,回去以后考试能多加五分”,这样素质的教师,能教得好学生么??

2、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在现行的国家政策下,进入教师队伍的人的素质也不会高起来,还会沿续以往的低水平、低素质;说句实话,这样下去,可能再过20年,农村的教育肯定将毁了,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愿看到的,有能力,有水平的人,都去找高薪,高福利的工作了,没有人会主动愿投身教育事业。

综上所述,我们的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已经在了非常危险的边缘,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如果还仅仅停留在学生身上,使人们对教育失去信心,无人再愿从教,那时再来亡羊补牢,毁的恐怕不止是一代人了。

贵州省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篇四

【发布单位】82202

【发布文号】黔府[1988]35号 【发布日期】1988-05-17 【生效日期】1988-05-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贵州省关于提高

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1988年5月17日黔府〔1988〕35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的通知》(国发〔1987〕102号文件)和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劳人薪〔1988〕2号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有关问题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

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行各级工资标准从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提高10%(提高后的工资标准表附后)(略)。

二、

二、提高工资标准的范围:小学、幼儿园、普通中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和初等成人教育学校(含教师进修学校)的专职教师,以及属于事业编制的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年科技站的专职教师。其中,幼儿园应是经县和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应是经省或省以上主管部门批准举办成为学校建制的;成人中等、初等普通学校,应是经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成为学校建制的。

三、

三、原为学校教师编制的正式教师,因工作需要调做学校、幼儿园和中师函授站从事行政管理和教学辅导工作的人员,按提高的工资标准执行。

四、

四、地、州、市、县、特区(区)教委(教育局)所属教育研究室(所)和区(乡)教育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原为专职教师的,按提高的工资标准执行。

五、

五、在职教师,经组织选派到各类学校培训、进修,其学习期间仍由原单位照发原工资的,按提高的工资标准执行。

六、

六、各类学校的毕业生,分配到中小学、幼儿园任专职教师的,其见习期间的临时工资标准也按提高10%执行。

七、七、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以后离、退休的教师,按提高10%的工资标准计发离、退休费。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在职教师,在提高10%工资标准的同时,办理离、退休手续(不含少数业务骨干,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经组织批准留任的。)

八、

八、编制在学校的正式教师,长期借用在不属于提高教师工资标准的单位工作达一年以上的,不实行提高10%工资标准,待回校工作后再予以提高。

九、

九、提高工资标准的人员调离学校和单位工作的,其工资标准提高部分即行取消,执行调入单位的工资标准。对于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后调动工作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属于规定提高工资标准的学校和单位的教师相互调动的,由调入单位按规定办理补发应增加的工资。

(二)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入属于提高工资标准的学校和单位,并担任教师工作的,从起薪之月起,由调入单位按规定办理补发应增加的工资。

(三)从提高工资标准的中小学、幼儿园,调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教师,其在校期间应提高的工资由调出单位按规定补发到调出之月。

十、

十、中小学民办教师的工资,国家补助部分从一九八七所年十月一日起提高10%;集资补助部分如何提高,由各地、州(市)自行研究确定。

十一、

十一、幼儿园的保育员在教养员岗位上任教的,按提高10%的工资标准执行。

十二、

十二、提高教师工资标准所需增资指标,由中小学、幼儿园向主管部门申报。并填送增资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增资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局(工改办)批准执行。

十三、

十三、这次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标准,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教师的关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规定执行,不得自行开“口子”。如有违反政策规定的,应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这项工作结束后,各地(州、市)、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要写出工作总结,报省人事局和省教委。

十四、

十四、本规定由省人事局负责解释。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教师工资待遇制度 篇五

教师工资待遇制度

教职员工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绩效工资四个部分组成。小学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

1、基础工资,是结构工资中固定不变的部分,用以维持教师的最低生活,我国所有教职人员,均享有同样的基础工资,又称“保证工资”。

2、职务工资,是结构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即按教师职务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工作的繁简和业务水平而定。每一职务又设若干等级的工资标准,同一职务的教师可根据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升级。

3、工龄津贴,又称“年功工资”,按工作年限计算,它是逐年增长的。以上三项构成教师基本工资,教师基本工资是确定退休金、抚恤金等的主要依据,具有相对稳定性,并由国家统一确定。

4、绩效工资,是根据教职员多劳多得原则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