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间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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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颈椎病、腰椎病等职业病,缓解工作压力,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和身体素质, 让干部职工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展现民政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民政局工间操管理制度

一、活动对象

区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活动领导小组及成员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艳艳为组长、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间操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工间操活动,并建立考勤登记本,做好考勤记录。

三、活动开展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的下午三点在二楼楼道走廊开展工间操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为10分钟,如遇群众办事或开会等特殊情况适时进行。

四、具体要求

(一)单位办公室负责每天的工间操活动组织,并对工间操出勤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锻炼内容主要以国家推广的广播体操为主,可以针对干部职工爱好和锻炼效果适时更换健身操等锻炼动作。

(三)工间操期间,干部职工必须服从组织人员的组织,做操严肃认真、令行禁止,动作力求整齐一致,要体现出民政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

(四)尽量穿适合运动的衣服和鞋子。

(五)工间操期间,确因工作不能参加的,需向办公室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