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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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教师管理制度 篇一

1、骨干教师界定:

被任定为县二、三层次骨干教师。

2、骨干教师要求:

(1)制定个人规划,并建立骨干教师档案。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师德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加强学习,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探索,开拓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教学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

(4)在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每学期至少在校级及以上层面开展研讨课、示范课一节,参与组织一次备课组及以上层面教研活动一次。

(5)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评选,或在各类刊物上发表。

(6)在教研组内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

每学期至少帮带一名教师。

(7)每学期听本校本学科教师上课10节以上,并能给予及时评价,有交流反馈的记录。

3、骨干教师考核:

(1)考核时间

实行年度考核,时间定为每年12月。

(2)考核办法

①根据《浦阳二小骨干教师考核量表(试行)》分教学质量、教育科研、参与培训、学科引领四块内容,考核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实施轻负高质所取得的成绩、参与教育科研实践与研究所获得的成果、执行培训常规、履行研训职责的具体情况以及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区域教育教学质量的成效。

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采取教师自评、学校评定、区考核组评定三级考核方式进行。第三层次骨干教师采取教师自评、学校评价二级考核方式进行,评定结果报区进修学校备案。

⑧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有违反师德情况,考核一票否决。

(3)奖励办法

①综合奖励

教育局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对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进行奖励,考核合格奖励1000元,考核良好奖励1500元,考核优秀奖励2000元。

②专项奖励

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在国家、省、市三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学研究部门正式发文进行的评比活动获奖,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在国家、省、市、区四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学研究部门正式发文进行的评比活动获奖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4、三层次骨干教师在年初填写前一年度奖励申报表并附证书、文章复印件,经任职学校初审后报区考核组审核后发放。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二

一、教师要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以达到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目的。

二、教师学习内容包括:《宪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时事政策;教育教学理论;最新科技和知识等。

三、教师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导。教师参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学期结束交由教导处检查评比。自学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2个小时,要制定学习计划并于每学期开学时上交教导处。

四、除当年参加国培、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远程培训项目,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其他教师都要参加当年的远程继续教育。

五、学校大力支持教师进修。教师有义务接受学校委派的各类进修学习,包括国培、省培、地市级培训以及学校根据需要计划的培训,无特殊理由,教师不得拒绝,否则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优评先。

六、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无故旷课。培训结束后受训教师认真撰写培训总结(心得),并将总结(心得)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交教导处,教导处核实后开具证明,受训教师凭证明报销相关费用。

七、受训教师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的,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100-500元的物质处罚,并在量化得分中扣除1-5分。

八、教师自学考取高级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培训获得),学校一次性奖励600元。

教师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内部管理,更好地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调动全体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区教办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出勤管理

1.每月迟到累计三次,扣除全勤奖(70元)的50%,超过三次扣完当月全勤奖;

2.杜绝无故旷工和误课现象,如有,扣发当月全勤奖;

3.请病、事假半天可口头向学校行政请假,不用写假条,离校需在保安室备案;

4.请病、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要交书面假条,领导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课程原则上自己解决,如需质量室安排代课,请假人支付每节代课费10元;

5.请病、事假超过三天,要上级审批,请病假须提交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并有书面假条,扣发当月全勤奖,再按市文件要求执行;

6.教师公假或因公出差,需自行调上50%的课程,其余课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

7.婚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职责管理

1.按周一、三、五为正班主任,周二、四为副班主任的安排负责早餐、午餐看班的工作。请假、出差由同班老师负责;

2.预备铃响后到课室候课,正式铃响后必须开始上课,上课时间严禁接听电话以及坐着授课(特殊情况必须先上报);

3.早读、写字课教师准时到位,下午第一节课的老师负责写字课巡查,不巡查(坐着)属不达标;

4.下午放学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负责整理队伍,并按要求把队伍带到指定的地方;

5.值日的老师必须7:20分到校,负责每天的值日工作(校车、课间巡查、午休巡查、打饭纪律等)。

以上各项未达标,每次按一节代课费标准扣除。

6.全校性检查(如板报检查、课室、功能室卫生检查、图书角检查、课室文化布置检查等),按检查的时间、标准严格执行,并公示检查情况,凡不合格按第一负责人100元,第二负责人50元扣除;

7、教师应主动参与科组、学校、区级以上活动,凡无故不参加扣除本月的常规考核津贴(400元)的50%,并取消期末评优评先资格;

8.在校级以上的调研、展示、目标评估、等级评估等活动中担任现场课,评为优秀等级的奖励200元;不达标扣200元,并且均要求进行一次校内抽听课,过关才能达标。

三、师德管理

1.严禁出现体罚以及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如发现一次在该教师本月的德育津贴(200元)中扣50%。情节严重记教学事故一次并扣除本月的德育津贴(200元);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严禁以各种名义参加或者举办有偿家教或培训补习,违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3.禁止向学生推销或代为统一购买除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以外的教辅资料,违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教师管理制度 篇四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超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双倍),注:请半天假(在中午十二点前算半天)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有当班老师自己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值班老师负责。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教师管理制度 篇五

1、教职工要教职工管理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行举止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3、语言规范健康,校园内(特别是面对学生)用普通话会话。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蒂、不酗酒。

5、校内不准穿背心,短裤衩和拖鞋(宿舍除外)。

6、不穿奇装异服,男教师不留长头发,蓄小胡子,女教师不浓妆艳抹。

7、禁止带手机进课堂。

8、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包括晚办公时间),在校内打扑克、玩麻将或喝酒行酒令等不利于教育学生的娱乐活动。

9、禁止教师从事第二职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班主任职责

1、按照《小学德育纲要》,联系班级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2、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同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刻苦学习的意志,教会学习方法,学好功课,并掌握学生的课业负担量。

3、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注意保护视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4、指导班委会和少先队工作。培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做好学生的个别工作。

5、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6、搞好班级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工作。

7、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注意争取社会力量教育学生。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一、协助学校做好队员的思想品德工作,发挥少先队“寓教育于活动”之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队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大队专题活动,中队每月开展一次中队主题活动。每年“六一”前评选优秀辅导员和优秀队员。

二、抓好队干部的培养,充分调动少先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队活动中让队员当家作主,做队的小主人,每学年组织全校队员民主选举大、中、小队干部。定期培训队的各级干部。

三、协助学校搞好校风、校容工作。

四、发挥少先队宣传作用,有条件的学校要设有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宣传栏。通过这些宣传阵地,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开设队员论坛,交流活动信息。

五、争取培训一支仪容整齐的鼓号队。

六、协助文体、科技教师积极开展课外文娱体育、科技活动。

七、学习少先队有关理论和业务知识,交流活动经验。

八、每学年做好新队员入队工作。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六

一、教师聘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利益,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聘用原则

1、校长负责原则,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部门协作的原则;

3、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4、竞争择优原则。

(三)聘用对象

具备教师资格的应历届毕业生和各科离职优秀教师。

(四)聘用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身体健康,适应学校工作要求。爱岗敬业,爱生爱校,尽职尽责,务本求实,严谨治学,辛勤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作风朴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正是范,堪为师表。

4、要能胜任提供的岗位;同时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要求,可以兼任其他一些岗位。

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有理论和实践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恶劣的。

4、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五)聘任程序:

1、由教务处根据教学需要,上报校人事宣传科;

2、人事宣传科和学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校人事宣传科负责统一招聘;

3.学校发出招聘公告;

4.应聘者自愿填写学校下发的资料;

5.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代表进行实际考核,资格审查,择优录用;

6.由学校办理招聘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续聘和解聘;

7.校长签发聘任合同,发放聘任书。

(六)受聘人员待遇:

1.教师工资按学校教师工作规定执行。

2.受聘人员工作时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解聘:

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与聘任人员解除聘任:

1.聘任期满,工作调整。

2.经考核,不胜任原工作岗位或不适应做原工作者。

3.在任职期间,因受聘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损失。

4.触犯法律、法规,受处理人员。

二、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是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人,在教务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基本职责

教师的基本职责有以下三条:

1、承担一门或多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二)其他职责

各职级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职责的前提下,还必须履行下述具体职责:

1、工作原则

(1)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教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准绳,自觉服务于教育方针和教育“三个面向”的要求。

(2)坚持既教书,又育人的观点,做到管教管导,身教言教,要为人师表。

(3)锐意进取,积极改革,着眼于培养能力,早出、快出和出好人才。

(4)认真贯彻“双全”方针,注意因材施教,分类推进,全面提高。

(5)坚持正面教育,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2、制定教学计划

(1)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制订好教学计划。

(2)制订教学计划前做到“三熟悉”:

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和内容安排,明确前后衔接关系;

①熟悉教材,通览教材,初步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

②熟悉学生,通过分析学生原有情况,与前任教师交流,与学生交谈或其他形式,了解学生的“双基”、“智能”、“学风”、“学法”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除教学进度可以在备课组范围内基本统一外,教学计划必须根据各班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要求要明确,措施要具体。

3、备课

(1)不备课不能上课。

(2)个人备课不仅要备课标、备课材、备学生,还要备理论、备生活;

既依据课程标准和教科书,预设教学进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写好备课笔记,又着眼于动态生成的观点,从教学的实际需求出发,做好富有创意的笔记,重视其他课程资源的开发。每节课教案应体现:教学目标的编制,教学内容的安排(包括重、难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考虑,教学过程的安排(包括课堂讲解、提问、讨论、练习、板书设计、作业布置、课后应用等环节)及教学后记。

(3)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定。已建立备课组的科目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坚持每周集体备课一次的制度。备教研组组长要事先“定时间、定内容、定主讲”;

每次备课主讲发言后,集体研究、讨论,然后各人修订调整各自的教案。

(4)备课中要体现创新课程理念,在落实学生主体学习地位、优化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积极性等方面下功夫,不能照抄照搬参考资料。

(5)对课堂实验与实践要事前作好准备工作。

4、上课

(1)课堂教学是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必须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完成课时教学任务,不得旷课或任意调整;

教学过程要做到教育教学“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发展为主旨”的原则,强化目标意识、改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重点突出,教学过程科学合理,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3)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具有广博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态亲切自然,语言规范、简练、生动,板书设计合理,演示操作熟练准确。

(4)准时上课、准时下课,不影响学生课间休息。

5、作业批改

(1)认真批改作业,对学生作业中的突出问题,应作必要的摘录和分析,及时进行评讲。

(2)批改作业要规范化,对学生、对自己都要从严要求。

(3)作业批改要及时,作业在下次作业前要批改好,与学生见面。

(4)作业量要适当,作业题要精选。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可以布置不同要求、不同内容的作业。

(5)注意改进批改方法,既要正确及时,又要收到实效。

6、考查考试

(1)讲授新课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复问,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项依据。

(2)讲授新课后要及时检查理解、掌握的情况,力争当堂巩固。

(3)学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时间考核练习由教师自行安排。

(4)严格考试纪律,不得事先暗示、透露考题,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

(5)考查考试后及时总结教与学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认真做好期末质量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7、其他工作

(1)根据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的要求,科任教师遇到偶发事件须自己先行处理,而后报告班主任,或反映情况,或请求协助,不得向班主任推卸自己的教育责任。

(2)每学期定好个人研究课题,期末写出有质量的总结一篇。

(3)相互听课、观摩(每学期听课5节以上)。

(4)加强进修,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教学水平。

(5)完成校长室和教务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教师绩效考核实行月绩效考核制度,并由教务处联合各教研小组统一考评,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处罚机制

1、不能完成当日、当月工作的扣3-10分。

2、工作被动应付,不能按期完成分配任务,工作效率低的一次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根据情况轻重扣5-10分。

3、工作不负责任,出现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除自行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10-20分。

4、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串岗、玩游戏等酌情扣1-10分。

5、不听从分配的,因事假、病假或无故不参加教务例会,一次扣5分,严重者扣部分工资。

6、部门有考核不合格人员,一个月中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不佳或出现责任事故至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一次扣部门负责人1-20分。

7、部门责任区范围内卫生状况较差或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扣部门负责人1-5分。

8、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行政人员和教师兼行政人员不按部门要求完成日常工作每日扣5分。

9、不团结同志,有挑拨、吵架、打架;观看、传播不良书刊、影碟等不文明行为者,扣1-10分。

10、有投诉且经核查属实者扣2-10分。

11、班主任班级工作出现学生流失、学生违纪至群体的事件者扣1-20分。

(二)激励机制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做出成绩(比如在学校举行的活动、比赛、检查中获一等奖、第一名者)或休息时间加班(按加班规定,调休者不计)为学校工作且有明显成效的。量化过程中予以加0.5-5分。在全校范围内举办讲座演讲者每次视好评情况予以0.5-1分的加分。

2、在教育教学工作、行政服务工作、招生工作中,服务质量高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师生好评的(根据相关测评表),予以2-5分的加分。

3、在某报刊、书籍、杂志发表文章的,在市教育局及以上组织的活动比赛中自身或指导学生获得荣誉的予以2-6分的加分。

4、为学校整体工作献计献策,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的,视情况予以2-5分的加分。如采纳的予以6分加分。

5、积极为学校网站供稿(指新闻稿、论文、自编教材等)并被采纳者每次加0.5分。

四、教师请假制度

1、所有教师请假必须报教务处核实登记,需要调课的需填写调课单。

2、教师请假1天(含1天)的,教务处长视具体情况予以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含3天)以下,需报分管校长审核批准;请假3天以上者,需报校长审核批准。

3、教师请假必须假前填写请假条;若因突发性事件临时请假的,需立即补填请假条;请假条填写要完整,公假假条需填写外出办公具体事由;病假需要有医院或诊所的医疗证明材料;所有请假条填写完整后,需交至校人事宣传科。

4、教师全年度累计病假30天者,不参与年终绩效考核;教师年度累计事假超过22天,以第23天事假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福利,并不参与年终绩效考核。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七

办公室是教师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场所,各位教师应在团结、合作的前提下,共同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了给教师营造一个舒适、整洁、安静、规范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的公共场所,每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节约的'义务。

2、办公室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可根据各自办公情况安排教师值日表,安排教师轮流值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3、值日教师要做好当天的份内工作,同时督促其他教师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下班离开前要自觉将电脑、电灯、电风扇等关好,锁好门,关好窗。

4、注意办公纪律。教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事外出要请假。办公室内谢绝吸烟,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5、办公室要保持整洁。办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摆放要整齐,地面不能乱摆乱放,墙壁不能乱涂乱贴;张贴物要规范,贴在指定的地点。

6、爱护公物,节约用电,办公室内不开无人灯、无人扇。

7、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责;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他人电脑;学校因工作需要,有权对任何电脑进行操作、维护;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淘宝等。

8、文明接待来访家长,微笑服务,耐心细致;未经许可,学生不得随便进出教师办公室。

9、每周对办公室卫生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贴上清洁、较清洁、最清洁、不清洁。

10、办公室卫生每周不定期抽查(学生会干部监督)